设为首页|收藏本页|用户反馈|网站地图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中华管理在线 >> 文库 >> 民企 >> 聚焦民企 >> 正文
中国民营企业的N种死法(第4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08-4-25


  第五种死法叫做被压死。在民营企业里面有很多这种现象,盲目地扩张,贪多求大,不注重基础建设,不练内功,内部管理混乱,虽自知效益低下,却敢去大笔贷款,甚至不怕高息贷款,宣称利润等于贷款减掉利息。自己找来巨额负债,结果被压得喘不过气来,孰不知贷款终归是要连本带利归还的,最后,企业就被自己找来的巨额负债活活压死。
  
  企业的第七种死法叫做猝死。由于企业过分依赖个人能力,可供使用的资源往往又高度集中,一旦个人的判断力出现偏差,或是个人出了意外,必然使企业高度不灵,遭受重创,结果导致企业突然死亡,这叫做企业突然猝死。这也就是通常说的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带来的后果。
  
  企业的第八种死法叫做冤死。这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受到政策调整,导致企业没法干了,因为你这个行业政策性太强了,一旦国家政策做出不利于企业的调整,造成的后果就是企业的死亡。这里我举一个案例:有一家民营企业想参股信用社,这本来是一个好项目,可刚一进入,就遇到政策性调整,地方政府把信用社收去了,转成商业银行,几年来,既不分红,也不分息,股本还不让退,也不能用股权质押贷款,那你就死定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政企关系过于密切。民营企业有一些是靠拉拢政府某些官员做灰色交易起家的,并不是他能力不行,也不是他要搞的这个项目不行,就是因为和政府某些官员的关系太密切,而且从事黑幕交易,由于复杂的人事纷争,结果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这方面的案例确实还不少。
  
  企业的第九种死法称作为“老死。”有不少企业,由于当家人的素质不高,眼光短浅,小富既安,缺乏远大目标和长远的眼光,不能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及时调整产业结构,人才结构,那么这种企业它的寿命肯定是不长的。但它有一个特点,它是慢慢的消亡的,它的年龄虽然不大,但已经开始衰老了,这就称之为老死。
  
  企业的第十种死法是被人捅死。这是由于企业管理不规范,处处违法,毛病诸多,授人以柄。一旦东窗事发,要么委曲求全,息事宁人,要么被人,到处告状,此起彼伏,结果三告两告就就被告跨台了。这样的企业既使再有远大目标,宏伟抱负,由于自身的不规范,也只能是“壮志未酬身先死”。
  
  

上一页  [1] [2] [3] [4] 

[社区讨论] [打印此文] [责任编辑:飘]
延伸阅读
更多>>
中华健康每日推荐
更多>>
中华财经创业
今日财经要闻
股市大盘
创业指南
更多>>
中华专家视点
更多>>
小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