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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氏官府菜的知遇恩仇 凸显民营企业管理盲点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时间:2008-3-5

 但是,曾海明要用现代化的管理制度管理企业,他不能允许有人以传统的师徒名义,在企业中形成小的利益集团。当吴林态度强硬后,曾海明又采取了一个新的举措。
  
  吴林回忆说:“他找了两批人来,就跟我谈。比如说,这一个厨房目前都是我培养出来的,那么他想把他们打乱,把这两批人也放进去,做同样的事情。”曾海明的厨师调整计划,遭到了以吴林为首的厨师团队的坚决抵制。吴林说:“我们当时那几个店的厨师长也很生气,就给我打电话说不干了。”为了阻止厨师调整计划,吴林和曾海明发生了前所未有过的冲突。
  
  这一次争吵,让曾海明和吴林之间的裂痕公开化,同时也促使曾海明下定决心削减吴林的权力。吴林说:“各分店厨房里面人员的调配,过去是我的职权范围。最后呢,他自己来,他找别人去做,不让我介入了。”
  
  吴林的职权刚被削减,曾海明马上召开会议,宣布对国内各个分店的厨师长进行大调整,其中原来的绝大部分厨师长被换了下来。而也就在这一天,发生了篇首的厨师集体出走事件。
  
  曾海明认定:“吴林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胁持公司,就是‘我要公司的一半’。当然他没想到,我们当天就把这个事解决掉了。”
  
  250万,罚在了谁心上?
  
  在事发后的第二天,吴林选择了离开,也希望一走了之。但是让吴林万万没有想到是,他刚离开不久,谭氏官府菜突然向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吴林支付违约金250万元。
  
  曾海明说:“我们跟他有个《聘用协议》,这里面写得很清楚,不履行合约的话要承担500万损失的。”这个《聘用协议》里,聘用吴林为谭氏官府菜顾问和长富集团副总经理,聘期为10年。双方约定聘期内吴林不得无故离职,否则承担500万元经济损失。“董事会一致要求要赔500万,其实后来我在董事会上说:算了,目的还是要对这种行为做一种惩罚。所以我们就减到250万。”
  
  不久,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吴林一次性支付谭氏官府菜违约金250万元。但是此刻,谁心头最苦涩?是接罚单的吴林,还是开罚单的曾海明?这张罚单,究竟“罚”向了谁?
  
  专家点评:民企老板的两大“人事”误区
  
  这场被称为“中国餐饮第一案”的官司,可以引起我们对当前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的高度警醒。
  
  从案情的表面来看,这是一场由“忘恩负义”者发动,由法院最终“伸张正义”的人事纠纷官司。但是,如果从案情的结果分析,无论是董事长曾海明,还是技术总监吴林;无论是集团董事会还是集体失踪的33名厨师长,官司打完了,大家都愤愤然,大家都成了受害者。
  
  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笔者认为:关键不是个人的道德品质出了问题,真正起主导作用的是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的不当。其暴露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弊端至少有两个层面:
  
  角色转换不及时
  
  曾海明既然尽心竭力地培养了吴林这个技术骨干,倾注了感情,给足了利益,就要反思:为什么最终没有换来吴林的忠诚呢?
  
  首先,曾犯了组织建设的大忌。老板应使企业所有雇员都“可替代”,绝不允许任何雇员有机会垄断资源而变为不可替代的“大腕”。
  
  其次,一旦当某雇员已经成为不可替代的“大腕”时,就必须为企业利益计,毫不犹豫地承认其智力也是资本,给他与其智力资本相称的、参与资本分红的机会和权利。这个举措越及时,越得体,企业的利益越有保证。不做这个必要的企业角色转换,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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