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健全、稳定的金融与货币制度是经济发展的前提,金融体制要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19世纪70年代之后,中国在外国资本主义的冲击之下,走上了工业化的道路,但基本都不成功。不成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尤其是封建政治制度对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制约,但不可忽视的是,金融体制的混乱使企业缺乏一个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
清代的币制相当混乱。从理论上说,清代币制是银本位,但事实上一直是白银和铜制的制钱并行流动,这就形成一种平行的双本位制。白银和制钱都作为货币同时流动,又没有一定的法定价值相联系。在现实中,流通的货币种类繁多芜杂。在白银和制钱之外,还有外国流入的银圆、自己铸造的银圆,还有作为银行券的纸币钞票。钞票中有钱庄、票号、银号发行的钱票、银票,又有政府发行的官票和宝钞,以及外国在华银行发行的兑换券和华商银行发行的兑换券。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起又有了政府铸造的铜圆。
尽管清末建立了户部银行,并在1908年改组为有中央银行性质的大清银行,但它并不是唯一的货币发行银行。发行货币的主体有中央与地方政府,有官方与私人,有国人与洋人。各种货币同时作为市场交易媒介使用,其混乱状况可想而知。
白银的复杂“平色”
清政府对制钱管得很严,只能由政府铸造,而且制钱的规格有大致的法定标准,百姓或银号等金融机构私铸制币是要治重罪的,但对银锭、银块的铸造并不干预,对银的成色和重量也没有法定标准。而且,并没有出现由政府铸造的银铸币,始终处于秤量货币的阶段。这就使作为本位货币使用的白银在流通中极为混乱。
流通中的白银称为纹银或马蹄银,按重量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称。50两左右的称为元宝,3~10两的称为中锭(亦有10两者称为中锭,3两、5两者称为小锭),其余更少者称为碎银。当白银这种贵金属作为货币时,我们称之为商品货币。商品货币的价值由其内在价值决定,而其内在价值取决于白银本身的重量和成色(纯度)。白银的重量标准称为“平”,成色标准称为“色”,由于当时任何人都可以铸造银块,平色就相当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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