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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联通竞夺代理权 iPhone入华或胎死腹中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时间:2007-12-14


  
  iPhone商业模式被称为“霸王条款”。iPhone采用了捆绑运营商网络服务的方式进行销售,从运营商网络服务收入中分成。在美国,苹果与AT&T网络捆绑销售,AT&T每月向苹果支付的分成费为每个用户10~20美元,而AT&T收取的月使用费则从60~220美元不等。AT&T受制于苹果,是因为美国电信市场竞争激烈。
  
  但中国电信市场不同,没有对外开放,只能在政府设定的小范围内进行竞争。因此,苹果的“霸王条款”在中国可能很难行得通。因为,移动和联通自身就是“霸王条款”的制定者,苹果与它们相比,不过是半斤八两。
  
  如果最后谁都不肯妥协,iPhone入华有可能胎死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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