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超边际决策所带来的跳跃、间断性,而势利效应能够顺利推动这一限制得以解决;势利效应发生作用也具有一定的条件特征,总的来说,也就是要求乐队花车效应尚未完全发生作用,市场上稀有。两者的逻辑也基于此而得到统一,顺序上一前一后,或者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重叠作用着,从而推动了众多电信新产品的市场进程。
不管怎么样,完全“势利”的电信产品是不长久的,因为商用电信网络对用户规模有着绝对的要求。铱星公司是世界上第一个投入实用的大型低轨道移动通信卫星系统,开创了全球个人通信的新时代,使人类在地球上任何“能见到天的地方”都可以进行无缝隙的通信联络,可以说是相当具有“势利”条件的电信产品。铱星公司一直将用户定位于“高层次的国际商务旅行人员”,称他们是“付钱不看帐单的一群人”。但最终的结果是事与愿违,用户发展远低于公司的预想;在诺大的中国,铱星只有900多个用户。2000年春天,铱星公司陨落。现在看来,光有先进的技术是不够的,光考虑少数人的特殊用途也是不够的,通信不能一直是“势利”产品,应当解决大多数人的问题。
从长远来看,电信行业的成长法则仍然是:规模,网络规模,用户网络规模。
(作者贾进波,系清华大学在读MBA学员,欢迎您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jjb02@mails.tsinghua.edu.cn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