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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家大院“转让”风波背后 文物两权分离的纠葛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时间:2008-3-3

  清末著名晋商乔致庸绝对没有想到,在他离世的第一百个年头,他的老宅第三次火爆全国。
  
  与前两次因影视剧《大红灯笼高高挂》和《乔家大院》而火爆不同的是,这一次的火,与他谙熟的“商道”有关——老宅的经营权要“易主”。不过,在舆论几乎一边倒的情况下,老宅经营权“易主”以文物部门宣告违法而告夭折。而风波的当事人之一祁县县长李丁夫,甚至成为一些人眼中“一个想钱想疯了的人。”
  
  据祁县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由于风波,今年春节期间乔家大院都没有举行什么红火的活动。但是起初一边倒的议论却逐渐开始有了松动,一些祁县人在百度“祁县吧”上发布看法,觉得“县长可怜”:“是被舆论的口水害了”。
  
  也有一些人私下里说:“虽然转让乔家大院的举动欠妥,但是人家那是融资,好多文物单位不也明里暗里在做吗?做的好的也有先例啊。我们老百姓的看法是:谁能管理好、经营好、发扬好,才是硬道理。”
  
  《中国经济周刊》采访了原国家文物局顾问、国家文物局法律专家组专家谢辰生,他对乔家大院风波的看法是“转让明显违法”:“县长兼任企业董事长这叫什么事?”
  
  他表示,文物保护和旅游市场开发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两个极端,但前提是不能违法,并且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合作而不是吞并。
  
  “法规不应是一成不变的。”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管理系主任王衍用则对《中国经济周刊》表达了不同的见解。“其实,乔家大院风波牵扯的是长期以来议论纷纷但久拖不决的景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问题。而近年来两权分离已经成为一个在市场需求状态下的内在诉求。在这种诉求越来越旺盛的情况下,我们的政府主管部门是否应当好好思考一下,这样的法规是否适用?”
  
  风波恶,行路难
  
  位于山西省祁县的乔家大院由清末著名商人乔致庸花重金修建,被誉为“清末北方民间建筑的珍珠”。据悉,乔家的院子在山西晋商的宅院中并不是最大,但在山西目前保存的晋商宅院中,却是唯一的国家文物保护单位,并在解放后先后成为祁县政府的办公地、人民医院、粮食仓库和晋中地委党校,因而安然渡过“文革”。
  
  乔家大院“转让”风波缘起去年12月20日,作为甲乙丙三方的祁县远大投资公司、上海盛富有限公司和重庆中昊公司在祁县县政府大院签订了合作意向书,三方拟共同成立“山西乔家大院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乔家大院及周边地区的项目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甲方以乔家大院经营权评估作价入股,乙丙方以货币出资入股成立新公司,三方股权比例分别为25%、50%、25%,经营期限20年。其中,甲方远大投资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为祁县县长李丁夫。
  
  根据合同,乔家大院的所有权归县政府,分离出来的经营权入股归新公司所有;景区门票收入全部归新公司,新公司每年向祁县政府交付“文保管理费”1000万元。
  
  由于担心“转让"将导致裁员风潮,乔家大院民俗博物馆的100多名员工层层上访,直至惊动山西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
  
  今年1月24日,山西省政府对祁县政府《关于祁县乔家大院经营权委托管理的请示》做出批复:认定祁县政府转让乔家大院经营权的意向属违法行为,并取消祁县县长李丁夫“远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资格。
  
  随后,国家文物局也专门致函山西省有关方面,要求省文物行政部门核实情况,制止违法行为。山西省文物局随即派调查组赴现场调查。山西祁县县长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乔家大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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