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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直销和以前的传销是否一回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收集    更新时间:2005-3-9

   对照1997年1月10日国家工商局颁布的《传销管理办法》(该文件已经废止)中的规定,“传销是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由传销员将本企业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经营方式。它包括多层次传销和单层次传销。”“多层次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通过发展两个层次以上的传销员并由传销员将本企业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 “单层次传销,是指生产企业不通过店铺销售,而通过发展一个层次的传销员并由传销员将本企业的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一种经营方式。” 直销被统称为传销。

    而按照国际惯例,“传销”就是直销,例如在此行业最具权威性的一个组织就叫“世界直销协会联盟”,却并没有“世界传销协会联盟”。不过,由于直销行业存在着“单层次”和“多层次”的区别,许多国家和地区习惯上又把“单层次直销”称为“直销”,而将“多层次直销”则称为“传销”。

    那么,我国此次的直销立法是否采纳此定义?现在的立法均是围绕“直销”进行,而官方也在强调,“中国将严格区分直销和各种形式的传销”,这种说法的背后到底意味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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