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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混乱的问题不容忽视(第2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08-4-17


  2、为单位私设小金库提供了便利。由于单位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就可以通过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现金,从而私设小金库。
  
  3、难免出现挪用公款的情况。由于出纳手中的库存现金过多,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就很容易出现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的情况。
  
  4、极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由于白条顶库现象的存在以及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的经常变更,单位现任领导和财务人员往往弄不清楚库存现金中白条的性质,也不愿去清理收回以前年度的白条。这样,时间一长,库存现金中的白条将成为呆滞帐,从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的建议
  
  通过以上阐述我们不难看出,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混乱将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其问题不容忽视。因此,我们建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现金的管理:
  
  1、建立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建议各级政府在不违反国务院和上级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并完善切合实际的、可操作性强的现金管理制度,并要求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
  
  2、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库存现金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并将清理结果报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备案。对清理中发现的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等问题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对清理出的长期未入帐的收入支出单据要区别情况采取及时入帐或收回的措施;对作为现金顶库的白条要查明性质并及时收回,确实无法收回的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对库存现金余额过大的要及时缴存银行。通过清理,应当做到各单位的库存现金帐实相符、库存合理以及杜绝白条顶库和长期不入账的情况。
  
  3、进一步明确现金管理职责,保障现金规范化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单位负责人和会计、出纳在现金管理中的职责,建立单位负责人事前监督、出纳具体负责以及会计事后监督的体制,以确保现金规范化管理。
  
  4、建立现金管理日常监督制度,确保现金管理制度长期有效发挥作用。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不定期对各单位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罚,以确保现金管理制度的长期、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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