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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集团行政管控向治理管控的转变(第2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08-4-17

  
  治理型管控模式下,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完善的,母子公司间基于契约关系形成平等的紧密合作。子公司董事会的责权利是对称的,拥有决策自主权,对母公司,同时对子公司所有股东和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
  
  按照对各子公司管控集权程度的高低,集团公司治理型管控具体可以分为“操作型管控”、“战略型管控”和“财务型管控”。
  
  操作型管控指集团公司作为经营决策中心和生产指挥中心,追求企业经营活动的统一和优化为目标,对企业的资源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控制和管理。IBM就是操作型管控的典型。
  
  战略型管控指集团公司作为战略和投资决策中心,以追求集团公司总体战略控制和协同效应的培育为目标,主要管理集团子公司的资产、战略规划、资本运营和财务。壳牌石油就是战略型管控的代表。
  
  财务型管控指集团公司作为投资决策中心,以追求资本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主要考核和控制集团子公司的财务和企业绩效指标。通用电气就是财务型管控的典型。
  
  三、管控模式的选择
  
  管控模式的选择,需要综合从企业集团经营环境、集团的战略、集团业务特点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在经营环境方面,重点要评估所处的行业、技术、产品市场、要素市场等环境的复杂性和稳定性,对于复杂而不稳定的环境,需要企业进行充分分权,以快速灵活地响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反之,则可以适度集权,追求规模优势和集中优势。
  
  在集团战略方面,专业化经营应该集权管控,发挥集中统一的优势;多元化和国际化发展,则应该适度分权,发挥其专业化管理和区域化管理的积极性和优势。集团以资产经营为主,对子公司应该适度分权,而以产业经营为主,则要追求企业集团的范围经济和规模经济,应该适度集权。集团采取防御为主的竞争战略应该适度集权,寻求集约化的竞争力;而采取进攻为主的扩张战略时,应该适度分权,防止集团扩张中的消化不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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