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国家,德国是社会市场经济国家,两国的经济制度除了具有本质区别以外,较多地存在着相似之处,因此,会计也更具有可比性。通过对中德两国会计模式差异的比较,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对我国的会计模式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
一、中德会计环境比较
(一)政治经济环境
德国是一个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是社会市场经济,且处于较完善阶段。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的特点是保护竞争、限制垄断,其根本出发点是市场的自由原则与社会公平的有机结合。在德国,私有制经济占绝对主导地位并发挥主导作用。德国总是鼓励个人做出成绩,注册资本和税后计提公积金较低。正是出于对这一点的考虑,德国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因而在资产计价和收益计量方面极为稳健。在实务中表现为采用历史成本计量,政府允许企业设置各种类型的准备金,主要也为迎合债权人的偏好。
我国是一个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因家,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国家是首要的、最大的投资者,国有经济占主导地位并发挥主导作用。个体私营经济受国有经济的影响也接受国家的引导和监督。国家是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企业会计信息主要用于其业绩考评。受其影响,我国在会计目标及会计信息使用方面,强调满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公众利益需要,会计目标定位于“受托责任观”。
(二)法律环境
德国属大陆法系的典型代表,并且是一个高度法治的国家。德国人崇尚法制,强调纪律,这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二是有严密的司法制度;三是有严格的执法。从德国的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法律规定相当详细,无论是国家行为还是个人行为都尽可能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受其影响,德国会计记账的基本原则、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方面均有法律明文规定,而且较详细。
我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法制建设,不论是立法方面还是执法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一定距离。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我国既强调法律的严格性、稳定性,同时,也认同政府规章的灵活性。实际工作中,会计法是我国会计的“母法”,此外,还有准则、制度及主管部门的有关补充规定,这些都是我国实务界应遵守的会计规范。
(三)文化环境
德国独特的会计模式也是与德国的文化背景是分不开的。德国文化受罗马文化影响较深,罗马文化国家制度和法律的严谨对德国文化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直至现代的德国还是以法制化著称于世。日耳曼文化民族在种族优越方面经常表现出过分的自信。因此,德国会计界往往认为自己的准则是世界最好的准则,不愿意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德国是一个审慎的民族,人们希望社会机构能维系社会一般遵循的规律;同时,德国是个偏重阴柔的社会,会计模式强调立法管理,信息披露偏向保守,对会计核算采取保守的态度,严格遵守历史成本原则,频繁提取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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