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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企业的8+10种死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时间:2007-11-13

把他给牵扯进去,人也抓起来了,现在虽然被宣布无罪释放,但他的企业就此垮掉了。所以民营企业要特别注重这个问题。我们讲求的是阳光下的握手。以免发生冤死现象。
  
  企业的第九种死法称作为“老死”。有不少企业,由于当家人的素质不高,眼光短浅,小富既安,缺乏远大目标和长远的眼光,不能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及时调整产业结构,人才结构,那么这种企业它的寿命肯定是不长的。但它有一个特点,它是慢慢的消亡的,它的年龄虽然不大,但已经开始衰老了,这就称之为老死。发生老死现象最多的就是过去第一批和第二批下海的人,他们也挣了钱,但大都历史很短,他可能尽了自己的能力。他们决不会想到要做世界500强。由于先天不足,决定了它的寿命就这么短促,真是可叹、可悲、可怜。
  
  企业的第十种死法是被人捅死。这是由于企业管理不规范,处处违法,毛病诸多,授人以柄。一旦东窗事发,要么委曲求全,息事宁人,要么被人,到处告状,此起彼伏,结果三告两告就就被告跨台了。这样的企业既使再有远大目标,宏伟抱负,由于自身的不规范,也只能是“壮志未酬身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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