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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苦的“公司化”经营 重庆客运经营权之争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时间:2008-3-3

营的情况,与各区县经营户发生争端。
  
  荣昌县的部分车主告诉《中国经济周刊》,2007年11月,他们16位车主挂靠在重庆渝运集团荣华公司经营的30座金龙客车在高速路上行驶的类型等级到期,荣华公司统一进行报废处理,换取8辆35座金龙新客车和8辆35座安凯新客车的指标,让他们继续经营。可办完上述报废手续后,荣华公司以28.89万元的价格购回的35座金龙新客车,向他们出售时价格为57.8万,另加5万元的保证金,共计将近63万元,每辆车涨价近30万却对车主不开发票。
  
  “这很合理,就像原始股的议价权,只有有人买,卖多高是市场行为。”针对“公司化”经营中把车价抬高数倍又出售给个体经营者的现象,荣昌县交通局竹局长表示这不是问题。
  
  谁的蛋糕?
  
  重庆渝运集团负责人告诉记者,重庆客运市场每年的营运收入达到了35亿。
  
  “合同到期”不愿走人的车主们认为,在过去的时间里,他们“为客运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由于道路运输需求迅猛发展,面对日益增长的客运和货运需求,单凭当时的国营运输企业根本无法满足,国家出台政策允许包括各类国营单位、集体企业、乡镇农机站和个体等社会力量加入客运市场,进入的方式有承包、挂靠、租赁等形式。九十年代之后,大量的民间资本开始进入客运行业,众多的车主开始挂靠经营。
  
  “这正是中国公路客运的现实,所谓的挂靠模式:车辆的经营权作为公共资源是国家的,政府再将这些经营权授权给特定的公司代理,由司机全款购车,以缴纳有偿使用费的形式取得经营权的使用权。这样,车的资产产权登记不实就成为普遍现象:购车发票上写的是车主的名字,行驶证上却写的是挂靠公司。”重庆市某县交通局领导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据他介绍,2003年后,国家出台政策,不允许高速客运的车辆挂靠经营。各运输公司于是对挂靠经营方式进行了改造和完善,与车主签订了责任制考核合同,“但实际上还是挂靠”。
  
  “我们车主一直是客运经营的主力军。”长寿县车主李志明说。
  
  重庆市班车客运行业自律协会筹备组提供的数据显示:重庆市班车客运90%以上的线路,约1.8万台车辆是个体车主所有,资产总额在90亿元左右。重庆交通局相关负责人对这种说法并不认可,在他们看来这些车仍旧是运输公司的车。
  
  在这场利益博弈中,运输公司手握这个市场的“命脉”——道路运输经营权。“经营权是国家行政许可给运输公司的,即使这条线路通过车主的努力使之完善也和他们没有一点关系,合同到期车主就应该退出客运市场。”多数县市交通局领导向记者表示。这却遭到车主的质疑:“当年没有我们带车辆加入运输公司,运输公司也不会获取道路经营权。我们的经营指标有的是从各区、乡农技站解除挂靠转过来,有的是花钱买的,我们是拿车辆和经营权来挂靠在公司名下经营,不是仅提供了车辆,经营权在其后就是一个延续。”
  
  个体车主要求自组公司
  
  对于这次“公司化”的具体改革方案,包括重庆渝运集团在内的各运输公司都不愿详谈,并称属于“商业机密”。
  
  2007年,交通部相关文件指出,“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道路运输业,条件成熟的线路,可以探索成立线路公司。”这让车主们看到了希望。
  
  长寿区的车主对未来已有了初步构想,以现有营运“长渝”线的车辆为基础,成立客运有限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硬件方面,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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