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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杀人游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时间:2007-1-18

窃取公司机密卖给竞争对手的情况。

虽然他在第一时间里,就想把这件事情告诉赵董事长。但一想到告黄总密的后果,老苏的心里就犹豫不决:一来他没有这种“告密”的习惯,这种行为不是他的做人原则所允许的。二来万一他告密的事情让别人知道了的话,那别人又会如何评价他。三来他知道现在黄总把赵董事长哄得团团转,两人好得合穿一条裤子,自己在这种情况下说出这件事来,赵董事长未必肯信。

如果他首先站出来指认黄总,也许会被黄总反咬一口,提前出局,所以他从自保的角度希望在不冒犯黄总的情况下留在公司中。

杀手:以他为主,引火烧人

心态:杀手掌握的信息应该是最多的,因为除了同伴,都算得上是敌人,在没有杀掉警察之前,杀谁都一样。而如果其中存在特别有分析能力的平民(或警察),杀手的策略是,要么争取这位聪明者的信任,从上而下获得成功;要么先引导大多数平民把这个聪明者公投出去,以消除威胁。

所以很多杀手会偏向于分析其他人,“以他为主”,将矛头引向同伴之外的任何人。而且因为杀谁都一样,他会更多的选择“见风使舵”,轻易不会保护谁,即使是同伴,也常常选择“丢车保帅”的策略。

在本案中,黄总算得上一个称职的杀手。他在泄密事情败露后,“以他为主”,明智地提出了三个杀手候选人供赵董事长选择,巧妙的排除了自己。并在其中安排了老苏这样一个自己希望除掉,而且极有可能刺激赵董事长神经的人物。

而当赵董事长凭个人恩怨匆匆判断老苏是杀手时,他又不失时机地予以赞同,加以论证,使老苏的冤杀成了定局。

相比之下,老苏却忽略了一个基本的规则——在杀掉警察之前,杀手是不会罢手的,而对杀手威胁最大的平民肯定首当其冲。

事实上,当老苏发现黄总泄密的那一刻起,就应该知道“自保”是不可能的。因为纸包不住火,企业迟早会知道出了“内鬼”,那么最短的时间内找出这个内鬼就是企业肯定要做的事情。而一旦企业出现了内鬼,就会人人自危,每个人都难免成为嫌疑对象,而“凶手”为了保护自己,冤杀平民是必须要做的事情。另外,老苏也是所有的平民中最懂技术的,是一直不买黄总账的平民,那么只有选择将他踢出局。

警察:中间路线,公平判断

心态:警察掌握的信息比杀手还要多,杀手只知道伙伴,再去找出警察并杀掉,而警察还可以每轮证实一个人的身份,因此越到最后,验证了的人数越多时,警察的目标就会越明显。但比起杀手直接暗杀人,警察却必须通过引导平民去公投才能实现,因此必须避免冤杀平民,减少支持自己的力量。

所以,作为警察的心态是,既要保护自己,避免暴露身份而被杀掉,又要说服平民相信自己,尽量引导平民去投杀手的票,而不要冤杀平民。例如当大家都把矛头指向一个已经验过的平民时,警察的选择就很重要。警察的发言,自然而然流露出第三方的心态,例如会分析谁谁可能是杀手,谁谁可能不是杀手。

在本案中,作为所有者,找出杀手是赵董事长的天职,但他却放弃了警察所需要的手段和权利,完全是一个失职的警察,最终只能被杀掉。

首先,他放弃了引导平民找出杀手的权利。他只是凭直觉确定“杀手”,并利用警察的职权使其强行出局,并没有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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