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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如何做好企业注册之前准备工作(第2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08-4-19


  最后,明确股东分工。企业初创时,规模一般比较小,几个股东往往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管理者,甚至还是工作人员。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出现几个股东争着负责有利可图的工作或者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这将大大降低企业的运行效率。因此,创业之初就有必要按每个股东的经营管理能力确定岗位,按岗定位,各司其职,形成整体优势。
  
  签好投资协议
  
  签好投资协议投资者才能获得必要的法律保障。投资协议一般由投资人共同指定的人员起草,在各投资人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必要时可以进行法律公证。为避免纠纷,一般应明确规定出资须在企业注册时一次全部到位,特别是以机器、设备或厂房、技术等非货币形态出资的,企业注册后要立即一次性办完财产转移手续。
  
  实践证明,企业注册时先投入部分资产,经营过程中再陆续投入的办法,往往会造成股权比例不清。投资协议要真实表达各投资人达成的共识,语意清楚、用词准确、签字(盖章)完整,尤其是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到位时限、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关键条款,更要详细、具体,防止出现无效协议或条款。
  
  管好筹办财务
  
  管好筹办财务是防止“乱账”的关键。企业一般在成立之前就已经有了财务支出,其中包括筹建期间的人员工资、电话费、交通费、房租(开业前的)等。企业注册成立前的财务管理混乱绝非个别现象,例如有的开支凭据不符合财务规定无法入账,不能在企业成立后列入开办费;有的手续不全、账目不清。
  
  事实表明,企业注册前的财务管理不规范,最容易造成股东之间的猜疑。比较可行的解决办法如下:一是各投资人按投资比例负担筹办经费。二是制定简单可行的财务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是开支审批、报销事项、剩余款项处理等,特别要规定筹办经费集中保管、先筹集后使用、先审批后开支、先借钱后花钱、先签字后报销。三是专人保管经费、原始单据,登记开支流水账,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和有关税务规定,开办费可以按5年分摊,这对股东也有实际的经济利益。企业注册登记后,剩余经费一般按原筹集比例一次退给投资者,相关手续各投资人和企业留存;原始单据和账目必须正式移交给企业财务人员处理,原始单据作为开办费的凭据入企业财务账,账目应该列入企业财务档案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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