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条例》,还需各方力量的协调、努力及法规、制度等多方面提供刚性支撑
核心提示: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即将实施。其中许多细则的硬性出台,使得曾经看似遥远的带薪休假,成为了可以翘首盼望的福利。然而,几家欢乐几家愁。各单位的当家人,抱着各种不同心态计划着、观望着、等待着。新《条例》究竟能不能把这一法定福利再向前推进一步,还需要各方力量的协调、监管、努力。
记者清泉 吴潇
明天,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出台的日子。它面向的“职工”范围之大,规定细则之硬性,都是前所未有的。但是,相对于收入稳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对一些私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就意味着得“养”更多的工人,付出更大的成本。面对在竞争中有可能吃的败仗,他们还得“走着瞧”。这一个摆在玻璃柜子里的“甜饼”,怎样才能吃到劳动者嘴里呢?
企业心态一:乐观
带薪休假让企业更有“诱惑力”
省会一家饭店的总经理张志斌,对《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推行抱乐观态度。“带薪休假体现了人性化管理的思想,我们会积极响应。”张志斌说,事实上,他们饭店一直在实行这项制度,而且准假的天数比《条例》规定的还长,“工作满一年,按《条例》应享受5天年休假,而我们给7天。”他说,由于餐饮企业人员流动性特别大,所以以往自己饭店的员工能干满一年享受休假的寥寥无几。“我们愿意让员工长期干,带薪休假作为一大项福利,有利于我们留住员工,而且在招用新工时,这也是一个吸引人的亮点。”
“如果员工放弃休假,你是否愿意按《条例》规定,支付300%的工资报酬呢?”对于记者的这个问题,张志斌说,他更愿意鼓励职工休假,以放松调整身心,如果职工不愿意休假,而愿意要钱,也可以接受支付三倍工资的要求。“劳动者的福利越来越好,这是时代趋势。现在带薪休假的法规都出台了,我们肯定不能逆时代而动。企业即使有困难,也应当尽量克服,并尝试按法律要求去做。”
据记者了解,机关事业单位大都对此持乐观态度。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已经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将带薪休假提上了议事日程。省会一家事业单位已经为此制定出了详细的措施。2008年即将到来的带薪休假,成了这段时间最让员工们期盼的好消息,甚至有人开始计划今后每年的旅游目的地。这家单位的一位中层管理者向记者透露,他们初步准备让各部室将每个员工的休假计划报上来,由办公室根据全年的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尽可能地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让每一位员工都享受到这样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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