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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林匹克公司——奥运会的商业智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时间:2007-10-8

中华管理在线奥委会不但对奥运赞助商数量进行了严格限制,对这些赞助商的行为也有无数的规定和要求,以确保不会有损于奥运会形象的情况发生。例如,在亚特兰大奥运会上,赞助商麦当劳在奥运会开幕式场地外竖起了一个大大的M。虽然这个醒目的标识在场外,但在电视屏幕上看,大大的M正好出现在各代表团入场处的正后方。

这严重违背了奥运会坚持的——不允许任何商业广告出现在奥运会的赛场上的“清洁场馆”原则,于是国际奥委会的委员在无法联系到这家麦当劳任何店员的情况下,“蛮横”地撬开他们的大门,把灯关掉了。

与此同时,国际奥委会也对赞助商权益提供尽可能完善的保护。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开幕式前四天,为赛会提供餐饮服务的阿拉马克(Aramark)公司为30000名雇员发放了新的制服,制服左胸位置上的公司商标非常醒目。这被认为是对奥运会饮食类合作伙伴麦当劳权利的侵犯。迫于压力,阿拉马克公司找来一队女裁缝,用补丁把制服上的商标全部缝住了。

“一家公司投资奥林匹克运动,确信它的权利不会因为最后一分钟竞争对手令人吃惊的营销怪招而受到损害和贬低,这是保证奥运会赞助价值的关键。”国际奥运品牌营销总工程师麦克尔说。

避免信息不对称

拿拍卖电视转播权来说,以前的拍卖方法通常是请几家实力相当的电视台来竞标,出价高者得。这种看似合理的方法背后有着很大的缺点:如果买卖双方对某件事的价值判断不一致,那么拍卖价格往往会很低。尤伯罗斯知道,美国人对奥运会的喜爱程度远低于其他体育比赛如橄榄球、棒球、篮球等。因此电视台也会认为观众人数有限从而不愿意出高价。尤伯罗斯想了个办法,即和电视台谈判,请第三方公证,分阶段式拍卖:把最终观看奥运会的可能人数分成几组,人数很少(如少于5000万)的拍一个价,中等的(如5000万至1亿)一个价,较多的(如1亿至1.5亿)又一个价,很多的(如多于1.5亿)另外一个价。如果最后观众人数非常多,那么电视台也不介意付一个较高的价格,因为它可以把它的电视广告卖个好价钱。按照这种新的游戏规则,尤伯罗斯所要做的就是尽量把比赛做得精彩。尤伯罗斯专程从非洲请了许多运动员来参赛,并且负责包办他们的一切费用。结果,那一年电视转播权卖掉近2亿美元。

开源节流

由于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尤伯罗斯在尽量减小开支的同时,增加赢利点。在这以前,奥运会的惯例是请名人来跑火炬传递,但尤伯罗斯把它变得平民化。火炬所经过的城镇都可以有一至两个人参加传递跑,但条件是参加的人出3000美元。大家都觉得新鲜,便纷纷报名,而因为有自己熟识的人参加火炬传递跑,大家都对奥运变得热心起来。无形中,奥运做到了有力的品牌推广,而这样的广告却是免费的。结果沿途有440万人参加了长跑,收益数千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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