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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直销,敢问路在何方?(第5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08-6-5


  规范市场靠什么?辗转回来还是得提及《直销法》。简单说来就是“明确标准、区分真伪、提高资质、严格监管。”这里面主要包含市场准入和人员管理两个方面内容。比如:市场准入就可能涉及到内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厂家规模、保证金制度,还最好明确推向直销市场的产品种类……国家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曾在2004年提出外资直销企业必须具备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在中国投资建厂,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必须由企业自己生产,并且进口的产品不能在中国市场直销的条件;此外,外资直销企业必须在中国以外的市场有3年以上的直销经验,并且获得国际直销联盟的会员资格。对于内资直销企业的准入要求是:在国内投资建工厂,工厂投资不少于5000万人民币;3年内在中国市场的营业额达到5亿人民币。不论内外资,直销企业产品价格构成都必须合理,该构成必须上报商务部。此外也出人意料的一改多年“非法传销”的称呼,而将过去的“非法传销”统称为“金字塔欺诈”,“金字塔计划是指为参加者交纳或变相交纳一定的费用后,即可加入并可以此获得报酬;其他人以同样方式加入后亦可取得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并获得报酬;余者以此类推。其组织者以后参加者交纳的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参加者的收益数额主要依据其发展人员的数量或其发展的人员的数量。”对于直销公司的违规行为则统称为“非法直销”。虽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系列的规范条理被精明的直销企业钻了不少空子,但不论市场效果如何,这可以被视为中国直销的一种进步。
  
  由于直销行业的特点,对于直销人员的培训是直销企业开展业务必不可少的内容,因为这个行业必须通过培训才能开展业务。但由于直销行业的特殊性,大规模培训便受到了特殊的“关照”,许多直销企业或所属的业务团队因为举行大规模培训而受到过查处,这也导致了直销企业在培训方面大打擦边球。法令应有严格规定,企业更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批备案手续,并对培训活动加强监管,承担管理责任。即使是大型培训活动,也可以按照其他行业的一般规范进行报批备案。如果未经企业报批备案的培训活动出现了问题,由主讲人或讲师负责;如果经过企业报批备案的培训活动出现问题,由企业负责。
  
  最后还要注意一点,就是在政府加强自身管理能力培养、严格企业市场管理的同时,也要不断加强对公众消费的教育,理性的公众消费氛围、平衡的消费心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背景下中国直销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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