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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营销的魔法与规则(第2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08-5-9


  促销跨界运用十分广泛,在食品饮料、家用电器、汽车等产品销售中经常出现,形式为一种产品将另一种产品或多种产品作为促销品,企业之间达成促销品供应合同或合作协议。
  
  比如可口可乐做促销时以联想产品和腾讯QQ币做促销奖品,百事可乐以苹果IPOD和暴雪游戏币为促销奖品等。一家企业考虑接纳促销跨界企业时,要考虑几个因素选择合作伙伴。首先是促销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知名度、吸引力、号召力、影响力,其次是促销品是否与己方产品传达的概念相一致、促销品的好感度、与己方产品面对的消费群体是否吻合、消费群体的规模,还有促销品企业的规模、合作程度、价格因素等等。
  
  可口可乐和《街头篮球》在广告和促销方面的合作可以称得上是经典。
  
  可口可乐和天联世纪合作,开展一个“金盖促销活动”,让消费者通过饮用可口可乐,来赢取《街头篮球》的虚拟装备。同时,天联世纪将在全国20多个城市举行“街头篮球联赛”,而可口可乐将是其赞助商。
  
  从2005年底《街头篮球》游戏正式问世起,目前的注册用户数已突破300万人,且同时在线人数已超过30万人。如此庞大的一个用户平台,给可口可乐带来的将是一批更广泛的消费人群。与此同时,可口可乐也通过其户外广告等平台,将其所拥有的部分资源给世纪天联。可口可乐与天联合作后,只要该游戏在线人数超过30万,可口可乐将每月支付给天联世纪150万美元作为赞助。
  
  天联世纪通过这种合作跨界可口可乐,迅速提高了用户群体规模和营业收入,获得了游戏销售以外的收入,而可口可乐也进一步提高了在青少年群体中的销售量和品牌美誉度。可谓是双方互相跨界、创造双赢的典范。
  
  品牌跨界。品牌跨界往往是两个在不同领域的同样著名的品牌共同进行品牌宣传和推广,这种跨界是为了增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利用对方忠诚消费群体提高销售机会、强化品牌忠诚度和好感。最著名的案例就是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不约而同牵手虚拟网络游戏运营商的合作。
  
  2005年6月百事可乐最新的电视广告“百事蓝色风暴,突破梦幻国度”在“盛大”网站首播,这是一个破天荒的举动:全球饮料巨头牵手网络媒体,选择游戏网站作为广告的首发媒体,并与盛大网络力推的网游作品《梦幻国度》合作。
  
  与此同时,可口可乐选择国内的“第九城市”网站合作,在中国跨领域地推广游戏——《魔兽世界》,并推出最新版本的电视广告,同样以游戏为背景和题材。
  
  一边是蓝色风暴瞬间引爆,一边是“要爽由自己”的红色宣言;一边是百事可乐奖品总值超过20亿元的大礼包,一边是可口可乐的100万元现金大奖;一边是F4、古天乐、谢庭峰的拯救英雄,一边是S.H.E的为正义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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