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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川汶川大地震看突发事件营销(第2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更新时间:2008-5-14


  三
  
  政府有义务把这些参与或积极参与支援工作并有具体行动的企业总结起来,进行表扬。表扬的目的,是在告诉其他企业,政府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支持什么,禁止什么。同时,也应当以各种不同方式的实际政策和制度给这些企业以一定程度的支持。
  
  作为这些企业,行动带来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影响力,要远远大于直接花钱在电视上进行的广告。我举例说明,比如说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领域,许多企业的瓶颈就是信誉度和知名度。如果以救灾的形象出现在社会面前,笔者想,后续的许多问题都不言自明,水到渠成地解决了。
  
  四
  
  企业捐款做好事情,怕就怕做了没有人知道,没有人报道。如果政府在这方面能有系列制度或透明的政策的话,笔者相信,还是有许多企业愿意站出来的。对政府来说,政策就是生产力,对企业来说,做了好事情就应当受到表扬,就应当在群众中有自己的形象。
  
  而这事情做完,政府的经费问题解决了,企业的形象问题解决了,事件营销也就成功了。直接的后果,就是在全国范围内树立了企业的形象,而另一直接后果,就是企业捐助的款项和物品,切实地救了成千上万灾区人民的命,其功劳绝对是“救急”,而不是救穷。
  
  五
  
  事件营销要有大手笔。除了策划大手笔,关键人物特别是企业的最高领导人的资本实力、眼界、高度、胸怀等是决定性的因素。记得看过《乔家大院》和《大染坊》,那里面的企业领头人,面对今天这样的事件,肯定会出来大手笔的作为一番的。当然,对没有钱的企业来说,至少这是一个方面,是一个呼唤企业社会责任的方向,有钱没钱事小,能培育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就已经超出了一篇文章的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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