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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电器商标“三年之争”终结案
作者:高泽阳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时间:2008-4-1

    价值数十亿,正式归上市公司所有;董明珠称兑现了股改承诺

格力商标最终纳入上市公司囊中。

  备受关注的“格力”商标使用权归属问题终于有了一个正式了结。3月28日,格力电器www.8bio.com公告称,“格力”商标转让手续全部完成,国家商标局已确认格力集团将“格力”商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申请于3月27日正式生效。至此,长达近3年的格力电器与格力集团的商标使用之争彻底“结案”。
  
  商标使用之争变“内讧”
  
  早在3年前,格力电器就和控股股东格力集团展开了旷日持久的商标之争。
  
  2005年11月4、5日,格力电器突然发布公开声明,称部分公司在媒体刊登的专题报道中,借用“格力电器”和“格力空调”的品牌和良好形象来宣传自己及产品,严重误导了广大投资者和消费者,是一种对格力电器品牌的侵权行为。
  
  格力电器声明中所称的部分公司不是别人,正是与其同属格力集团下属企业的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简称“格力小家电”)。格力电器的这则“突发”声明让格力集团及属下企业措手不及。
  
  为澄清市场误解,格力集团也赶紧刊登广告,明确指出“格力”品牌归集团所有,格力集团下属企业包括格力小家电均得到格力集团的商标授权,有权使用“格力”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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