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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名状"的组织社会学意涵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整理    更新时间:2008-3-1

不是一个命令系统下的两个部门,靠着流程、规章、组织结构就能结合。这又是中国式的自组织在理性系统中的“怪异”表现。
  
  最后的高潮则是赵二虎不得不死。他在庞青云杀降后,一气就要带着子弟兵回乡。这在科层组织中可是聚众闹事,敌前逃亡,是不得不死的重罪。他在南京攻下,太平天国覆亡后,还坚持“潜规则”,一定要与兄弟们有福同享,但私发军饷又是死罪一条。最糟糕的是,他在天下太平时还私发军饷,这可是收买军心,别具用心。当上司质疑“‘山字营’是不是已经成了赵家军”时,科层组织由上而下的权力格局已经判了赵二虎死刑。比较曾国藩太平天国一灭,就自动解散湘军,自已一个人到北京做官,我们只能说赵二虎太不懂“官场文化”了。
  
  电影花了很多笔墨在庞青云的权谋诡诈上。中国官场的权谋诡诈并不足为奇,中国人的自然系统组织方式进入科层体系后,一方面要遵守组织规章,达成组织目标,需表现出六亲不认,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又要遵守“投名状”式的兄弟义气,以人伦法则做好人情交换,所以不免有假仁假义的情况,所以中国人长于权谋其来有自。但庞青云的野心与权谋描述太多,却使观众觉得这成了“正邪之争”。其实庞青云没有野心与权谋,也不得不杀赵二虎。在清廷的压力下,庞青云只有挥泪斩马谡,否则只能“逃官”,甚至只好与赵二虎重上梁山再做土匪。这更突显出中国人的自然系统组织模式与理性系统科层体制的矛盾。
  
  最后,姜午阳杀庞青云是悲剧,却是必然的悲剧。他毕竟不能了解天下太平后,权力自上而下的科层体制多么痛恨“拟似家族”自组织出来的武装势力,只知道庞青云不讲兄弟义气,所以留下一句“兄弟乱兄弟者,必杀之”的“投名状”行为法则,然后以命相随。
  
  电影的价值取向还是十分“中国的”。导演陈可辛让我们同情赵二虎,因为他留下一句“二虎是个好汉”就愿为兄弟拼命;姜午阳也是悲剧英雄,他有为了“投名状”法则就以死相随的义气。相对的,庞青云就算不演成野心权谋者,我们也要恨他是一个不讲义气、不念人情的“酷吏”。这个价值取向说明了,在中国有情有义才是“好人”,以情义相结合的自然组织方式才是我们所认可的,至于理性系统科层体系,在我们的传统里,是必要的,但却是必要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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